体育产业(发展电子竞技俱乐部)-俱乐部参赛奖励

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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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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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俱乐部参加总奖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的国际职业大赛获得冠军、亚军、季军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参加总奖金额超过300万元(含)的全国职业大赛获得冠军、亚军、季军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参加其他各类型国际、全国赛事获得冠军、亚军、季军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参加其他各类型区域性赛事获得冠军、亚军、季军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每家俱乐部每年累计奖励最高10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给予差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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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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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8000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