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专利成果转化项目

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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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材料
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有核心发明专利从授权之日起3年内,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高于(含)1000万元、不足2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高于(含)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多申报2个产品,同一产品只能申报1次。
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218.17.84.7:8191/#/home)在线填报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须验原件)。 (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0年度纳税证明。 (六)有效发明专利证书、能说明该专利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七)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当年缴纳年费的收据(复印件)。 (八)高新技术产品3年内销售额的专审报告及发票(复印件)。 (九)核心发明专利应用于相应产品的证明材料。 (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十一)承诺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电子材料:以上第2至11项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上传PDF扫描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注:第11项承诺协议书一式2份,另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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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新材料产业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kjcxj/xxgk_172137/qt_172150/tzgg_172152/content/post_8682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