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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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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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扶持标准
事后资助方式,对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home)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相关科技获奖证书(验原件,仅指申报国家、广东省级的科技获奖项目)。 (七)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的,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科技成果产业化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证明材料。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质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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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配套项目受理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7905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