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型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的产业化项目备案

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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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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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备案
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218.17.84.7:8191/#/home)在线填报申请表。 (二)提交《XXX产业化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附件1)。 (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四)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五)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 (六)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 (七)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八)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0年度纳税证明。 (九)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等。 (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十一)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 (十二)项目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场地租赁证明。 (十三)涉及环境影响的,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十四)项目建设情况的投资说明(附件2)。 (十五)项目管理承诺函(附件3)。 (十六)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七)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4)。 (十八)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级通用型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线上填写表格除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上传PDF扫描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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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级通用型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的产业化项目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