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费用资助

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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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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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1、对上一年度新迁入新区、或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结合其建设费用投入运营情况,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资助。 2、对技术转移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已投入建设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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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