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来源: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8/19-2022/09/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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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一)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平台的直流充电桩按照120-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照20-6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换电设施按照600-8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现场核查完申报充电桩数量和功率后,再予以通知。 (二)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接入羊城充平台的直流充电桩按照100-125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照15-25元/千瓦的标准补贴,换电设施按照500-6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现场核查完申报充电桩数量和功率后,再予以通知。
申报材料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五)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照片等)。 (六)广州市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税务信用等级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报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2019-2021年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九)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申报企业设备为自主研发或组装生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或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十)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换电站装机容量证明材料。 (十一)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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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

http://www.conghua.gov.cn/zfjg/qkjgyswhxxhj/tzgg/content/post_8514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