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业-金融支持(投资入股人工智能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来源: 南沙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4/19-2022/05/1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经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按照基金实际投资南沙人工智能企业资金的3%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
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南沙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原件,经办人签名); 2、《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资金兑现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人工智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模板见附件4,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8、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区内人工智能企业的投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区内人工智能企业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被投资入股的人工智能企业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银行流水、股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12、(间接投资时提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对区内人工智能企业投资的项目架构证明、每一层架构法律实体对应该项目的投资决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人工智能企业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商务、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的投资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企业收据(收据客户联原件,加盖单位财务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1-13项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第14项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办理拨款时提供,复印件均要求核对原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