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5G建设奖励

来源: 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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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
申报条件
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7号)有效期延长至本办法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为1年)。延期实施期间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人才)扶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扶持标准
(一)通信管廊购买和租赁补贴。对通信运营商购买、租赁本区通信管廊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年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热门场所5G建设奖励。当年新覆盖10家及以上上述地点的运营商,按每新覆盖1家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每家运营商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注:上述补贴及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舍尾。申请获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已获得本区“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办法同类扶持措施支持(自愿放弃“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除外)。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3,原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申报通信管廊购买和租赁补贴的,需要提供: (1)申报单位简介(含利用通信管廊开展5G业务计划); (2)购买、租赁通信管廊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3)通信管线入廊并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申报5G室内网络覆盖奖励的,需要提供: (1)申报单位简介(含在南沙区开展5G建设的计划); (2)5G覆盖场所清单(含建设场所名称、地点等),并按清单顺序,附上每个场所的建设方案、平面部署图、第三方(具备通信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出具的概预算表及其资质证书、5G网络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盖有运营商、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公章)、现场通信照片(带有日期、经纬度等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须按封面(附件1)、目录(附件2)、材料(一)至(五)项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若材料较厚需胶装),整本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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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 兑现申请的通知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