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自动驾驶补贴

来源: 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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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7号)有效期延长至本办法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为1年)。延期实施期间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人才)扶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扶持标准
(一)开展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按照其申请广州市智能网联道路测试通知书所产生的封闭测试技术服务和监测服务费用给予不超过30%补助,每个通知书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年度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开展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的,车辆运营时间应满1年,车队规模在10辆以上,车均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车均订单服务超过600单,且运营期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按每辆车5万元给予补助。同一申报主体年度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注:上述奖励金额不超过申报单位2020年区级地方经济贡献。申请获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已获得本区“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办法同类扶持措施支持(自愿放弃“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除外)。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3,原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 2.安装监管设备或上传道路测试实时数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车辆封闭测试报告; 4.封闭测试及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和付款凭证; 5.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运营车辆情况、车均行驶里程、订单情况以及无重大交通事故相关证明等,仅申报道路测试补助的不需提供); 6.2020年完税证明; 7.申报企业情况材料(包括企业简介、办公和经营场地照片、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须按封面(附件1)、目录(附件2)、材料(一)至(五)项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若材料较厚需胶装),整本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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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 兑现申请的通知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