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来源: 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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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新能源汽车
申报条件
“在南沙新落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指2020年1月1日起在南沙落户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7号)有效期延长至本办法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为1年)。延期实施期间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人才)扶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扶持标准
(一)对新落户的固定资产投资(厂房、设备等非购地支出)5亿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亿元。 (二)对现有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完工当年企业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按不高于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4%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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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fb/content/post_6913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