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行业扶持-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建设

来源: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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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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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扶持标准
对直播电商平台、品牌直播企业及品牌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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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支持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www.haizhu.gov.cn/hzdt/bmyw/qkgsxj/content/post_6483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