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利运营奖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

来源: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2/10/17-2022/11/1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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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公共服务,其他
扶持标准
区内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运营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专利技术转让、作价入股在本区设立公司的,对专利技术输出方按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专利作价入股的出资额进行奖励:上述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1.5%给予奖励;上述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2%给予奖励。同一申报人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申报材料
1. 2022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书(专利运营奖励); 2.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件; 4.银行开户材料; 5.申报单位开展专利运营情况; 6.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作价入股合同、专利技术产业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7.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8.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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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aizhu.gov.cn/gzhzscjg/gkmlpt/content/8/8616/post_8616247.html#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