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和技术成果展示平台办公用房补助

来源: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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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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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对境外的国家科学院及其下属单位在本区与区内企事业单位合作设立的研发机构和技术成果展示平台,经公开遴选专家评审认定,可给予最高连续36个月最高每月5万元的办公用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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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http://cxdzc.haizhu.gov.cn/#/policy/detail/55838778079156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