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互联网发展扶持-产业链延链互动(电商企业)

来源: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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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6】互联网工厂:在本区工业纳统,生产活动不在或不全在本区,利用工业互联网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调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将部分或全部生产活动交由供应商或合作企业完成并实现工业产值的一种生产方式。
扶持标准
对合作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5‰、予以电商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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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产业互联网发展扶持办法》意见的通知

http://www.haizhu.gov.cn/hdjlpt/yjzj/answer/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