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商务区风险投资产业集聚发展扶持

来源: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2023/01/09-2023/02/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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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辅导期。为便于企业组织申报,确保一次性申报成功,各拟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与番禺区发展改革局取得联系,接受申报辅导。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430室金融科,联系电话:020-84606676。 (二)正式申报期。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10日前按照《番禺区促进万博商务区风险投资产业集聚发展扶持资金2022年度申报指南》规定的内容及其他要求向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邮编:511400)或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万博分中心(地址:万惠一路52-54号,邮编:511445)提交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按《番禺区促进万博商务区风险投资产业集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材料(封面)》、基本资料、其它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或通过政务晓屋(注:微信小程序搜索“晓屋”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到达所预约的政务晓屋)连线部门在线审核后予以收件;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将告之申报企业并说明原因;符合申报条件但超过当年申报时限的,可在第二年进行申报。
扶持标准
一、对在万博商务区实地办公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租赁及装修补贴,按实际管理规模、租赁面积给予实际租金(不含管理费等杂费)前3年全免、后2年减半的补贴,但单位面积租金不超过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的上一年度办公用房参考价的2倍。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实际管理规模按实际管理在万博商务区的投资基金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合并计算,每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最高补贴100平方米,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并按实际装修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但每平方米装修补贴不超过1000元,装修补贴面积以租赁办公用房实际补贴面积为准。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租赁办公用房应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项。 二、对单个投资基金企业投资本区非上市科技型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对单个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的2%给予投资基金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投资基金企业的奖励最高500万元。对委托投资管理的,给予受托管理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奖励。 三、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人才被纳入我区高层次人才实施范围的,由相关部门按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在医疗卫生、人才入户、子女入学、安居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四、投资基金企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但适用区内多项同类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可择优执行,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申报材料
(一)基本资料 1.番禺区促进万博商务区风险投资产业集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2.投资基金企业及其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已在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资基金企业及其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属于区财政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还需提供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证明材料)。 4.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协议及其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投资基金企业验资报告及银行流水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资基金企业属委托管理的,需提供与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资基金企业绩效评估加盖公章(若属委托管理的,由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提供)。 (二)其他资料 1.申报办公用房租赁及装修补贴,除提交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装修合同(附装修明细表)及装修费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申报投资奖励,除提交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被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已在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被投企业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投资款项支付凭证及被投企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投企业为科技型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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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促进万博商务区风险投资产业集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panyu.gov.cn/gkmlpt/content/8/8069/post_8069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