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基金落户奖励(知识产权10条2.0)

来源: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2/08/03-2022/08/09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产业基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基金和知识产权股债联动基金,根据其管理或委托区内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规模,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管理基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管理基金达到1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同一基金只能申报一次奖励。单一管理机构累计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机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机构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4.机构纳税证明材料(打印“纳税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基金设立登记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基金与基金管理机构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被投资企业的简介(包含职工人数,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资产总额,年销售额或营业额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被投资项目的项目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贷款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被投资企业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驰名商标保护扶持等5个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