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投资落户扶持

来源: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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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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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对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新投资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项目备案证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要求并获得国家示范扶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或机构获得投资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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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kmlpt/content/7/7329/post_7329903.html#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