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城生物医药产业-新药研发创新扶持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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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对获得相应新药证书或注册批件的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每个最高1000万元。 奖励标准中,对生物制品类、中药和天然药物类采用CFDA2007注册分类法,化学类采用CFDA2016年实施的注册分类法;如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或办法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申请新药证书或新兽药注册证书奖励的单位,应当是自主研发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人;若证书是通过受让、购买获得的,按照相应奖励金额的20%发放。申请单位还应当承诺在本区实行产业化,并自获得奖励之日起10年内不转让证书。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核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黄埔区、广州开发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划出单位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申请的奖励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新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3)《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新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5)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证书、批件的持有人(所有权人)不止一个的,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所有持有人(所有权人)一致同意申请奖励的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在证书(批件)中占有权益比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涉及知识产权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了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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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tzgg/content/post_7290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