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产业-支持重大产业项目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材料
扶持标准
对新建立的纳米产业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申请,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累计奖励次数不超过3次,再次申请本奖励的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加后达到下一更高档次的,给予差额奖励,即公式为:当次奖励金额=当次符合档次的奖励金额-往次已获得的奖励总额。奖励金额每家企业3年内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 已申请过本奖励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经增加后仍未达到下一更高档次要求前,不予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hpq/qbm/content/post_6433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