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科技企业(机构)登记入库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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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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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材料
申报条件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扶持标准
纳米科技企业(机构)登记入库
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评审入库所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注册企业不需提供,但需提供研发、技术、人员、产品、销售等方面情况材料); 3.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注册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研发费用专账或辅助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纳米领域相关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纳米领域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企业登记入库申请表》(需要在一体化系统填报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8.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1000万元)的,需提供的入统证明材料为: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表明企业已入统。 ②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是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需要在《查看法人单位表》(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的统计人员申请提供)上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评审入库所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核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注册的不需提供,但需提供研发、技术、人员、产品、销售等方面情况材料); 3.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注册的不需提供); 4.研发费用专账或辅助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纳米领域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纳米领域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机构登记入库申请表》(需要在一体化系统填报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行业协会或联盟按照评审入库所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核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注册的不需提供); 3.上一年度活动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注册的不需提供,但需提供目前人员、活动、服务等方面情况材料); 4.《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机构登记入库申请表》(一体化服务系统填报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直接入库单位(仅企业、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 1.营业执照或机构核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机构登记入库申请表》(研发机构、行业协会或联盟提供)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企业登记入库申请表》(企业提供),需要在一体化系统填报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统计关系证明材料(仅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1000万元)的,需提供的入统证明材料为: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表明企业已入统。 ②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是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需要在《查看法人单位表》(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的统计人员申请提供)上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4.以下3种材料按照对应直接入库条件情况分别提供: (1)获得全国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的“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奖励证明材料; (2)获得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设立的纳米科技重点专项立项的证明材料; (3)属于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引进的纳米产业项目的证明材料(协议或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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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企业(机构)登记入库申报工作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bszn/content/post_6470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