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产业-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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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材料,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方式,负责组织、统筹公共平台的认定工作。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开展公共平台认定的具体评审事宜,包括组织申报、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结果报告等工作。
扶持标准
认定为”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享受相关扶持。 扶持奖励需另行申报,具体参照本系统“纳米产业-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
申报材料
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kxjs.hp.gov.cn/home,使用政策兑现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同),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下申请材料应在首页列明材料清单,正确标明对应的页码,扫描上传一体化系统(备案申请表和认定申请表无需上传,填报一体化系统后导出确认无误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交区科技局科技产业处。公共平台申请认定分建设方案备案和验收认定2个阶段分别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公共平台建设前需备案,备案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按照申请条件规定不需要备案的,不用提交备案材料,直接按照“三、申请材料”第(二)阶段提交申请认定的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核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将对应名字用荧光笔标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备案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批准建设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共平台建设方案(如确因涉及商业和技术秘密的,可以隐去涉密相关数据,但是不得影响评审,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公共平台项目建设费用专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申请条件中费用类别分类列明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明细和金额,对于项目专账中不清晰、不合理的费用不予计算。 7.统计关系证明材料,按以下2类分别提交材料: ①入统的企业或机构,需提供的入统证明材料为: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表明企业已入统。 ②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或机构,需要在《查看法人单位表》(联系街道、镇或管委会统计员打印)上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单位盖章确认。 (二)公共平台建设完成后,申请认定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核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将对应名字用荧光笔标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备案评审的《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申请条件规定不需要备案的,不用提交)。 4.《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共平台项目专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列明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明细和金额,对于项目专账中不清晰、不合理的费用不予计算。 6.基于公共平台项目建设费用专账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按照申请条件中费用类别分类列明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明细和金额,对于项目专账中不清晰、不合理的费用不予计算。 7.基于公共平台项目建设费用专账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特别说明,审计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属于由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电子卖场-定点集市-审计服务)中所列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②按照上述“二、申请条件”中第(五)项中限定的经费范围列明公共平台实际建设经费,能清晰提供场地装修费、设备(含硬件和软件)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设计费和其他合理费用明细,不包含购置土地、房屋建设、房产购买和作为流动资金的投资,不包括场地租赁费用,且公共平台实际通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政策有效期;其中,“其他合理费用”不得超过建设经费总额的5%,且不得有明显不合理费用;明确投入的财政资金数额。 ③在《发展办法》发布时已启动建设但未全部完成,并按申请条件要求补办相应手续的,专项审计报告还应列出2019年12月13日至项目竣工期间投入的前述实际建设经费范围的建设经费明细,且需明确投入的财政资金数额。 ④对于区外迁入的企业,仅对统计关系迁入本区后的费用(建设费用和对外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费用)进行奖补,故需要单独列明统计关系迁入本区后的建设费用。 以上时间均以发票时间为计算依据。 8.公共平台的建设情况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内容完成情况,按照上述“二、申请条件”中第(五)项经费范围确定的公共平台实际建设经费总额是否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入占比不低于60%,是否达到建设方案的相关技术指标和预期目标等要求,存在哪些问题,建设过程中做了哪些设计更改等。 9.公共平台建设方案(经备案通过的,需提供按照备案评审要求修改完善的版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评审指标证明材料:根据平台情况,对照附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公共平台认定评审指标表》中评审指标提交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客户使用平台的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获得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每笔服务收入的服务对象、服务收入金额、服务时间跨度);(2)提供服务收入单笔金额较大的10笔服务对应的合同、发票(如有)和收入凭证。对关联单位提供的服务收入不计入服务范围。 13.平台对外提供服务情况汇总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详细列表汇总对外提供服务的单位数量、服务收入等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详见附件1-4表。 14.申请单位批准建设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按以下2类分别提交材料: ①入统的企业或机构,需提供的入统证明材料为:企业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表明企业已入统。 ②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或机构,需要在《查看法人单位表》(联系街道、镇或管委会统计员打印)上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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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修订纳米科技、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平台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tzgg/content/post_8564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