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产业-纳米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奖励(纳米10条)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2/28-2022/03/0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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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材料
申报条件
申请纳米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奖励的单位,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须为2019年12月13日(含)之后至2021年12月31日,且符合政策、细则、指南相应要求。
扶持标准
在企业申请前2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3000万元以上投资,在最近一轮融资中企业的投资前估值达到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按照该轮实际投资总额(以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该风险投资奖励与《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埔组通〔2019〕92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不能同时享受。
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风险投资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划出单位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统计关系证明材料: 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盖章确认,并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 ②“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或镇、园区管委会)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7.风险投资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风险投资机构具备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资质的证明材料,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书或者各级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单位与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资款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1.申请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股权变更工商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同一笔投资款已享受区内其他政策,申请补差的,提供相应财政拨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了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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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纳米产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tzgg/content/post_809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