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产业-“纳米之星”总决赛获奖项目产业化奖励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2/28-2022/03/0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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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材料
申报条件
申请“纳米之星”总决赛获奖项目产业化奖励的,事项发生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扶持标准
对获得“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设置有调整时,结合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将获奖项目引入本区实行产业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奖励。 区外获奖企业迁入本区并将获奖项目引入本区实行产业化的,参照新设立企业给予奖励。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之星”总决赛获奖项目产业化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纳税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 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盖章确认,并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 ②“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或镇、园区管委会)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6.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7.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划出单位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9.股权证明材料:获奖项目所在企业法人股应占申请单位的实际权益持股比例不得少于50%或项目负责人占申请单位的实际权益持股比例不得少于30%(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享受我区风险投资或直接股权投资类补贴的情况说明材料(有享受,提供补贴记录;没有则提供未享受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了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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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纳米产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tzgg/content/post_809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