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产业-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纳米10条)

来源: 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2/28-2022/03/0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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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材料
申报条件
申请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的,事项发生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扶持标准
对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纳税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 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盖章确认,并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 ②“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或镇、园区管委会)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6.根据申请情况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对新设立的企业,提供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从区外迁入的企业,提供在本区新增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新增营业收入以企业迁入前一年在迁出地区对应数据为基数。 7.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米科技领域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划出单位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购置办公用房证明材料:房产购买合同、房款支付凭证、发票、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9.享受我区场地补贴的情况说明材料(有享受,提供补贴记录;没有则提供未享受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了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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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纳米产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tzgg/content/post_809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