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

来源: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8/04-2022/08/1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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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直流桩100-125元/千瓦、交流桩15-25元/千瓦、换电设施500-600元/千瓦。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须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 3.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照片等)(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 4.20XX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原件加盖单位盖章); 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已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并附上相应佐证材料,如资金下达文件,申报文件等等(原件加盖单位盖章);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7.申请2021年度资金补贴对应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8.工信部门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9.羊城充平台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10.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对于申报企业设备为自主研发或组装生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或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充电设施照片及铭牌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报告的单位具备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证书》,证书附件中检验标准包含(NB/T33004)(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申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管理制度须包含流程监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管理团队情况及运维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项目建设租赁场地的提供:土地及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7.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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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