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2022/08/15-2022/08/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一)补贴范围 1.对于未申报过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所发电量的补贴项目,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所发电量计算补贴金额; 2.对于之前已享受发电量补贴项目,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所发电量计算补贴金额。 (二)补贴标准 1.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按0.15元/千瓦时; 2.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按0.3元/千瓦时。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供电部门出具的发电量证明(原件); 4.《承诺书》(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纳税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其中规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产权证明文件(可证明建筑物或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对于建筑物或场地产权为多人共同所有的,需提供其他所有人同意项目建设的说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0.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使用合同或协议(即能源合同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或协议,利用自有建筑物或场地建设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公章,核原件); 11.供电部门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项目检测文件(提供经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光伏产品组件及逆变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如该项目已申请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装机容量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则材料9和10无需再次核对原件); 2.非首次申请该项目的企业,仅需提供第1至4项材料。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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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度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fzhggj/tzgg/content/post_8487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