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电商主体奖励(电商品牌)

来源: 晋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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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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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品牌直供、联合运营等方式与亚马逊、wish、阿里巴巴、京东、网易等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深度合作,共同培育电商品牌。每签订一个合作运营品牌,且该品牌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成功合作运营品牌满一年,且该品牌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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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全链条 全流程升级工作意见等11份政策的通知

http://www.jinjiang.gov.cn/xxgk/zfxxgkzl/ml/05/201906/t20190618_1751336.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