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扶持-直播电商基地奖励

来源: 翔安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商务局提交完整的申报纸质材料2份(A4纸、一式三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一) 《厦门市翔安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电商直播基地奖励申报表》,申请表需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书面申请报告 1.概况:包括建设时间、地点、总体规模、入驻平台机构、主要业务范围等; 2.直播基地运营情况: (1)建设总体情况(园区、基地面积、直播间数量、主播数量、服务企业、培训从业人员及经纪服务机构入驻等情况); (2)运营服务,盈利模式及核心竞争力等; (3)服务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报告无法体现直播电商基地经营情况还需辅助提供直播电商基地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申报年度完税(免税)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七)书面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翔安区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

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qtgg/202108/t20210830_8042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