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扶持专项-研发总部(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定奖励项目

来源: 海沧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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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集成电路企业(单位)在海沧设立经区经信局(工业办)认定的研发总部(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带产业化项目落户海沧的,可按照其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的 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在海沧设立经认定的研发总部(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未带产业化项目的研发机构,可按照其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的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 ②经区经信局 (工业办)认定的研发总部(研发中心)或分中心的证明文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由国地税开具); ⑤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⑥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⑦新增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⑧研发项目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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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一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s://www.haicang.gov.cn/xx/zdxxgk/rmgk/gg/202109/t20210901_804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