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扶持专项-企业IPO补助项目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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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1、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一次性170万元资金扶持;企业辅导期满、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金扶持。 2、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30万元。 3、企业依法在境内、境外(香港、新加坡、美国、德国、英国)证券市场上市后,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首次融资、再融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在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上,且募集资金 40%以上投资项目在海沧的,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做强做大的若干意见海政〔2016〕147 号)的标准,给予30-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申报材料
①厦门市证监局出具的企业辅导备案证明; ②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受理通知; 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函; ④募投项目备案书; ⑤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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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一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s://www.haicang.gov.cn/xx/zdxxgk/rmgk/gg/202109/t20210901_804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