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光伏应用支持

来源: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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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在区内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区内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3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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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1加3” 政策体系的通知

http://www.hfzx.org.cn/news/details/35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