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基金支持区内项目奖励

来源: 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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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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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基金当年投资高新区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2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3个月的(如管理多只基金,可合并计算,下同),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高新区企业资金规模2%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可按不超过3%的比例给予奖励,以上奖励资金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核心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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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合肥高新区支持和引导基金聚集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http://gxq.hefei.gov.cn/cyfz/cyzc/1248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