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强化对直接融资后备企业的培育,对纳入高新区直接融资后备企业备案管理的拟上市、拟挂牌和拟发债企业,分别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企业向安徽证监局递交首发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受理及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企业由场外交易市场转板至交易所上市的,差额享受此项政策。
(2)对已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企业,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30万奖励。股份有限公司在场外交易市场间转板,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区外已经挂牌的新三板企业,总部及税收迁入高新区的,比照现有新三板企业政策享受一次性80万元奖励。挂牌企业享受政策后迁出合肥高新区的,需全额退还财政奖励资金。
(3)支持高新区企业拓展境外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主板上市成功,并将融资总额50%以上投资在高新区的企业(在海外以红筹股方式间接上市的公司,必须待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进入指定账户,经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后),享受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奖励政策。
以上(1)-(3)项补助单个企业仅限享受一次,非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从拨付第一笔资金后三年内,拟上市(挂牌)企业未获得境内外上市(挂牌)申请受理函,需全额退还财政奖励资金。
(4)支持开展直接债务融资。对成功实现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的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发行额的1.5%,最高不超过7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按安徽省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