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制改造奖励

来源: 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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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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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通过园区直接融资后备企业备案审核手续的企业,按拟上市、拟挂牌和拟发债企业,分别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按照拟上市和拟挂牌,分别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和50万元一次性股改奖励。 (2)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及改制当年应补缴相关费用时所产生的对合肥高新区地方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3)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按转增股本金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4)企业改制过程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按员工所获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的10%,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最高50万元奖励。 (5)对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保荐协议、进入上市实质性运作程序的高成长性优质企业,经合肥高新区企业股改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自签订协议年度起三年内,当年比上年度对地方新增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企业上市当年不再享受),从拨付第一笔资金后三年内,拟上市企业未获得境内外上市申请受理函,需全额退还财政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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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18年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http://gxq.hefei.gov.cn/cyfz/cyzc/1248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