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瞪羚培育企业)

来源: 合肥高新开发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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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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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对当年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瞪羚培育企业或瞪羚企业,对当年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的部分,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奖励。 对当年已完成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雏鹰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对于当年融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按融资额的1%进行配套奖励,对于当年融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融资额的0.5%进行配套奖励,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开发高成长企业专项金融产品“瞪羚贷”、“雏鹰贷”,贷款融资额度最高为2000万元,按照企业贷款利息的4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鼓励培育企业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对当年获得投资(最后一轮融资达1亿元及以上)后估值达10亿元的培育企业,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得投资后(最后一轮融资达1亿美元及以上)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培育企业,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美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或年实际缴纳税收超过2000万元),企业盈利能力较强、建设资金有保障的高成长企业,优先满足用地需求。对于购置管委会投资开发的研发生产用房的高成长企业,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瞪羚培育企业申请书》、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加盖税务局章的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19年瞪羚培育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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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9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的通知

http://gxq.hefei.gov.cn/gg/1333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