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

来源: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07-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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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汽车制造业
扶持标准
对2021年年度内我市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接入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后,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为一体的示范站,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投资额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一个充电设施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奖励)资金,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充电设施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申报材料
申报要件: 1.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初审意见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沈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表 4.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申请明细表 5.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完成确认函 6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技术方案(此部分应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等) 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检测报告和充电站(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换电站装机容量证明材料等 9.设备购置合同、产品合格证书、发票复印件及明细、银行付款凭证 10.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营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如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高压电工等资质证明材料 11.安全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1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运营补贴申报要件: 1.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初审意见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站点充电桩功率大小、站点电量清单、电费凭证等 4.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充电站电量证明 5.沈阳市充电基础设施充电量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6.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营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7.安全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8.首次申请运营补贴提供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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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w.shenyang.gov.cn/tzgg/202206/t20220620_3280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