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创新券奖励

来源: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一)创新券奖励额度:专项奖励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按产品(工程)设计费用的一定比例对产品(工程)设计费用进行奖励,一个企业最多只可申报2个产品(工程)设计合同,同一个企业获创新券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已获得国家、省级相关设计专项资金扶持的产品(工程)不得重复申报。 (二)创新券的申报分类: 1.创新券合同奖励(产品已完成设计,但未投入量产的产品):企业与设计方必须签订产品设计合同,产品设计合同已完成,企业即可向市工信局按设计合同金额的20%申请创新券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户企业最多申报两个产品设计合同; 2.创新券产品销售奖励(设计合同已完成,并投入量产的产品):所设计产品(工程)投入生产后,企业再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10%申请创新券奖励,奖励的金额不得超过设计合同金额的30%,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一)企业创新券奖励申请报告; (二)《赣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奖励申请表》; (三)产品(工程)设计合同(扫描件)设计图稿、样品照片等; (四)创新券设计合同奖励应提供由设计方开具的该设计合同发票或符合收费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五)设计产品销售奖励应提供产品(工程)设计完成的后相关证明材料及因该设计合同生产的该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 (六)伸报企业需提供向设计方支付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收付款双方均需是企业对公账户)。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9年度工业设计创新券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zjkq.ganzhou.gov.cn/n79/n105/c138007/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