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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补助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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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支持额度根据专利技术水平、评估价值及产业化情况择优给予补助,单件专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专利技术创新价值较高且具有较好市场前景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补助额度不高于200万元。由多个发明专利组成的专利池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 对于企业从本地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购买的专利,补助额度上浮10%,上浮部分补助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用于其科技成果再研发。
申报材料
(1)沈阳市专利技术补助资金计划申报书(附件1); (2)可行性报告(提纲格式见附件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防伪标识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附注),新注册企业出具带防伪标识的验资报告; (5)专利证书(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等)及最后一次专利缴费收据、专利登记薄副本等专利有效证明材料; (6)专利权人变更手续,许可合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手续,专利权转让(入股)合同,技术合同等; (7)申报单位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8)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单位内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制度文件、获市级以上专利奖证明材料、单位专利成果纳入行业标准证明材料等; (9)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附件3); (10)技术有关证明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新药证书、临床批件等; (11)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准许证明文件,应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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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8年沈阳市专利技术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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