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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券

来源: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一、科技创新券兑付的种类和标准 (一)补贴类创新券限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市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成果和服务等科技创新投入。其中,市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是指新型研发机构或者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的单位;购买服务是指购买的与技术、产品研发相关的测试、检测服务。企业申请兑现补贴类创新券时,创新券A券兑现企业用于购买技术成果和服务实际支出的1/2,创 新 券B券兑现企业用于购买技术成果和服务实际支出的1/3。 (二)奖补类创新券支持对象为落实相关科技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本年度奖补类创新券支持对象为以下4类: 1.2018年初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初次入库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 2.2018年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每家补助20万元; 3.2018年省孵化器绩效评价为A、B类的省级以上孵化器,每家补助25万元;新获认定的省级孵化器,每家补助50万元,国家级孵化器,每家再补助50万元;新获认定的省级众创社区,每家补助60万元。 4.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补贴。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与2017年用户补贴申报工作通知》(苏科仪〔2017〕6号)申报,并通过补贴审核的单位,按照2018年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理事会办公室的补贴通知文件予以补助。 二、创新券的发放 补贴类A券:一个年度内,向单个企业发放不超过20万元。 补贴类B券:一个年度内,向单个企业发放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http://kjj.zhenjiang.gov.cn/zwgk/tzgg/201808/t20180806_20299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