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三电”关键零部件配套奖励)

来源: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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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申报条件
本财政奖励范围不含赣江新区区域。
扶持标准
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300万元;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750万元;奖励金额750万元封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采购了市内企业生产的“三电”关键零部件,年采购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300万元;年采购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750万元;奖励金额750万元封顶。
申报材料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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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gxw.nc.gov.cn/xxgkpt/gggshi/201903/74923b14129f422c8fa10e84d6cfb3e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