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企业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奖励

来源: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07-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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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汽车制造业
扶持标准
对2021年年度内,新能源乘用车销售量超过(含)3000辆的我市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奖励30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0辆奖励8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客车销售量超过(含)200辆的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辆奖励3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销售量超过(含)500辆的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生产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辆奖励1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要件: 1.各区县(市)工信局初审意见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能源汽车销量相关证明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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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w.shenyang.gov.cn/tzgg/202206/t20220620_3280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