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补助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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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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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扶持标准
重点补助在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城市建设与城镇化、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创造成果的人才和团队。补助额度为10—100万。团队形式申报的补助额度上浮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创新成果转化一年后产值和净利润较上年增幅达20%以上、50%以下(含50%)或新产品转化一年后实现产值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且净利润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补助额度为10万元。 (二)创新成果转化一年后产值和净利润较上年增幅达50%以上、100%(含100%)以下或新产品转化一年后实现产值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且净利润50万元以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补助额度为20万元。 (三)创新成果转化一年后产值和净利润较上年增幅达100%以上、200%(含200%)以下或新产品转化一年后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且净利润3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补助额度为40万元。 (四)创新成果转化一年后产值和净利润较上年增幅达200%以上或新产品转化一年后实现产值1亿元以上且净利润500万元以上补助额度为7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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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下达2018年沈阳市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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