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发展专项-生产资质支持(商用车)

来源: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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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新能源汽车
申报条件
1.取得整车生产资质的企业,需达到生产准入要求的投资规模、建成汽车制造四大工艺生产线(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和研发中心,并通过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验收。 2.设立分厂的企业,需达到生产准入要求的投资规模、建成汽车制造四大工艺生产线(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并通过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验收。
扶持标准
1.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 2.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3.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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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赣州市扶持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ganzhou.gov.cn/c100079/201607/54de8bfb2f7c4d84a6b463e13deefb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