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第一条、支持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申请投资补助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原则上按照核定后项目申报当期实际完成固定资产(包括软件及实施费)投资额的10%给予一年期投资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申请贷款贴息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按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含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足额取得的用于项目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包括放贷银行出具贷款用途证明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合同签定之日中国人民锒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条、支持经济发展新动能重点项目建设。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原则上按照核定后项目申报当期实际完成固定资产(包括软件及实施费)投资额的10%给予一年期投资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第三条、支持Ⅳ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对我市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用于落实示范基地建设任务而实施的通用技术平台、试验验证平台、服务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等双创支撑平台,原则上按照核定后项目申报当期实际完成固定资产(包括软件及实施费)投资额的10%给予一年期投资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支持方式及金额,依据《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