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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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对通过科技大市场成交且在我市工商注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实际发生技术合同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科技大市场服务机构从事创新创业服务,对符合要求入驻、加盟科技大市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机构均享受我市创新券服务机构政策。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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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kjc.sie.edu.cn/info/1063/19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