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示范创建资助

来源: 宜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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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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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一)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分别给予园区(基地)管理运营企业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同时荣获国家级和省级、市级表彰的,按照“标准就高”的原则只给予一项奖励;对已获市级或省级称号的,再新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奖金按新获得的最高级别认定的标准补足)。 (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三)每年对各县(市、区,含“三区”)电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选表彰,对前三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 2. 相关认定文件; 3. 软硬件投入的相关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4. 示范创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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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度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ycwjmw.yichun.gov.cn/news-show-544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