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奖励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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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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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对现有“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政策期内首次获评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在下一年度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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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jxw.shenyang.gov.cn/html/SYJXW/201902/155125316471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