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奖励)

来源: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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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申报条件
本财政奖励范围不含赣江新区区域。
扶持标准
1、新能源乘用车:销售数量≥5000,奖励1500万元;10000≤销售数量<20000,奖励2100万元;30000≤销售数量<40000,奖励3600万元;40000≤销售数量<50000,奖励4500万元;销售数量≥50000,奖励5400万元。 2、新能源客车:销售数量数量≥300,奖励750万元;600≤销售数量<900,奖励1050万元;900≤销售数量<1200,奖励1500万元;销售数量≥1200,奖励2250万元。 3、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销售数量≥800,奖励600万元;1200≤销售数量<2000,奖励900;销售数量≥2000,奖励1350。
申报材料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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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gxw.nc.gov.cn/xxgkpt/gggshi/201903/74923b14129f422c8fa10e84d6cfb3e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