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市级补贴

来源: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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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市级补贴采用建设补贴方式。 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2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
申报材料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按照企业申报市级充电设施补贴资金材料说明(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XX企业申报市级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统计表(附件3),并将申报材料及企业真实性申明等文件上报至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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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度赣州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dpc.ganzhou.gov.cn/gzsfgw/tzgg/202110/9ed5dc3e1e614502b691c748f4295ec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