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体验店补助

来源: 台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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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贸易
扶持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O2O体验店或进口商品展示中心,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相关情况介绍材料,包括房产建筑证明或租赁协议、O2O体验店或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建设运营情况、投资的用途和必要性说明等; (2)提供投资的明细汇总表(表格含序号,发票号码,对方单位,款项内容,发票时间、金额,付款时间、金额等要素,以时间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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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9年度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项目的通知

http://www.zjtz.gov.cn/art/2020/3/9/art_30914_1610849.html?xxgkhide=1